为保障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本着依法公开、监督、客观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政务公开的制、规范化,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国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现对我局受理拟办理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河源源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珍珠棉50吨项目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项目内容:项目租赁河源恒达实业有限公司厂房第二层,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珍珠棉生产,年产塑料珍珠棉50吨。
意见反馈:项目公示期间,有关群众或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包括项目名称、意见和理由、日期等,并署上真实姓名(或单位公章)、地址和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